云南通报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追责问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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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后,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以事立案,采取“直查、直办、直播”的方式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经查,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县委、县政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愈演愈烈,不作为乱作为发展到公然造假;三是政绩观扭曲、错位,动歪心思,斥资数千万弄虚作假;四是决策任性,不讲程序和规矩,监督缺失催生造假工程;五是自然生态污染背后,潜藏着政治生态污染,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贪腐问题。杞麓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境内,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面积近40平方公里,也是我国国家级湿地公园。由于流域内蔬菜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V类。

杞麓湖水葫芦泛滥。图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党纪法规,经省委批准,决定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一)对6个责任单位问责1.给予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并责令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2.给予通海县委、县政府通报问责,并责令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3.给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通海县水利局通报问责。(二)对5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1.对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2.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处长侯鼎党纪、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3.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邓加忠党纪、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4.对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王秋红党纪、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5.对云南省环境科学院原高级工程师田军(已退休)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三)对1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立案、停职检查给予玉溪技师学院党委书记,时任通海县委书记、杞麓湖县级湖长卢维江同志党纪政务立案、停职检查。(四)对1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责任人并案处理给予玉溪市委原书记、市级总河长罗应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其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存在问题并案处理。(五)对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职务调整1.给予通海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时任通海县副县长常伟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2.给予通海县副县长赵春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3.给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局长储汝学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二级科员。4.给予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时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局长李绍成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六)对7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给予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时任玉溪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河长张德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给予时任通海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春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给予通海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时任通海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兆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给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副局长李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给予通海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溥发高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给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湖泊生态保护办公室主任李转寿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给予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时任通海县发改局局长葛红华同志政务记过处分。(七)对11名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教育1.给予德宏州委常委、统战部长,时任玉溪市委副书记、杞麓湖市级湖长保明顺同志诫勉问责。2.给予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时任抚仙湖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江鹏同志诫勉问责。3.给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时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翔同志诫勉问责。4.给予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时任通海县财政局局长刘明成同志通报问责。5.给予通海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时任通海县财政局局长耿双昌同志通报问责。6.给予玉溪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时任通海县委副书记、县长柳洪同志批评教育。7.给予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纯律同志批评教育。8.给予玉溪市政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市抚仙湖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云华同志批评教育。9.给予玉溪市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时任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开翔同志批评教育。10.给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朝荣同志批评教育。11.给予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规划科科长,时任原通海县环保局副局长杨升显同志批评教育。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中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国兵,云南晨怡弘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林柏严,云南福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詹武,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市场部负责人魏东,云南澄江云工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浩明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等问题中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已被留置,配合调查。关联阅读:典型案例丨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生态环境部

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督察发现,玉溪市通海县在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中不动真碰硬,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实际上杞麓湖水质并未得到改善。

一、基本情况

杞麓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境内,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流域面积平方公里,是通海县的“母亲湖”。由于流域内蔬菜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V类。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年“回头看”均严肃指出该问题。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要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到年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但年以来,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依然较为明显。

二、主要问题

(一)重截轻治,环湖面源污染依然严重

根据《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3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用于收集入湖的农田尾水、养殖废水、企业排水以及地表径流区初期雨水。督察发现,这些环湖截污工程与入湖河道、沟渠之间均建有连通闸门,由于没有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截流起来的污水在雨季又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实际上成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摆设。

图1入湖排涝站与环湖截污工程、杞麓湖之间均有闸门连通,污水直排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成为摆设图2环湖截污工程中的调蓄带与农业退水管道、入湖河流均通过闸门连通,雨季闸门打开,污水全部通过入湖河流进入杞麓湖

现场抽查发现,万家大沟调蓄沉淀塘等9处污水汇集点内水质浑浊不堪,有的甚至呈黄绿色,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为劣Ⅴ类。调阅资料发现,年4月5日至6日下雨期间,杨家营、岳家营、义广哨、海东2号、龚杨等截污沟均开启了与主要入湖河道连通的闸门,将大量污水直排杞麓湖。此外,应于年12月底前全线贯通的环湖截污工程至今未全线贯通,部分区域农田尾水仍直排杞麓湖。

图3监测报告显示,万家大沟调蓄塘等9个截污收集点化学需氧量均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40毫克/升),水质为劣Ⅴ类

(二)急于求成,水质提升工程治标不治本

《云南省杞麓湖“一湖一策”方案(—)》显示,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通海县委、县政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在生产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种植结构未能有效调整的情况下,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年的34.5万亩逐年增加至年的35.3万亩。眼看着年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通海县委、县政府才相继召开会议研究上马水质提升工程,于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累计日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期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图4杞麓湖周边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农业面源污染依然严重

督察发现,这些水质提升站主要是从杞麓湖取水,经臭氧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而不是对环湖截污工程截流的污水进行治理。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就在与3号水质提升站一路之隔的截污沟内,污水COD浓度高达79毫克/升,比杞麓湖平均COD浓度高出近30毫克/升。这种放着入湖污水不治理,而对局部湖水水质进行简单治理的做法,对于1.45亿库容的杞麓湖达不到有效治污的目的。

图5水质提升站从杞麓湖湖边米取水,经过处理后,再通过长达一公里多的管道排至杞麓湖湖心附近

(三)弄虚作假,干扰国控点位水质监测

深入调查发现,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投资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通海县假借增强水动力、增加水循环之名,投资万元,建设5条长1.5公里—4.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其中,生态补水工程、1号水质提升站、4号水质提升站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出口,均位于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周边米左右。玉溪市还投资万元,用PVC双面涂层防水布,在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成内外两圈U字型柔性围隔工程,共计长约8公里、深约4至8米,内圈距监测点最近米,外圈距监测点最近米,从而在监测点周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水域,以达到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进来的目的。

图6通海县在杞麓湖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位周边建设柔性围隔工程、水质提升站及其排水管道、生态补水延伸管道等项目,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

图7杞麓湖湖心附近的柔性围隔工程和水质提升站排水管

上述人为干扰措施实施以后,年四季度,杞麓湖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位COD平均浓度由三季度的52毫克/升骤降至40.3毫克/升,造成杞麓湖水质改善的假象。

三、原因分析

玉溪市监督指导不力,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通海县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方式优化、污染治理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政绩观扭曲,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干扰水质监测。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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