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玉溪选调中小学教师若干

通知

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县外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公告

为解决教师夫妻分居、照顾家庭问题,选拔优秀教师到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从县外选调小学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年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从县外选调小学教师3人。

二、选调范围

通海县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初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近三年的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到45周岁(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7.配偶是通海县户籍并在通海县辖区内工作或生活;或申请人原籍是通海县户籍,其父或母户口在通海;或配偶是通海县驻军现役军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符合选调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5月14日下午(星期五)18:00止(非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通海县西大街8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①个人申请一份(须有本人亲笔签名);②《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县外公开选调小学教师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各1份;④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须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原件核实后,在考核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⑤《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县外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同意报考证明》;⑤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持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近三年的年度履职考核表;5.近三年的聘用合同;6.获奖证书、荣誉证书;7.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县外公开选调小学教师报名表;8.已婚者还需提供如下材料:结婚证、配偶方或父母通海县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9.未婚者还需提供如下材料:父或母通海县户口本或户籍证明;10.廉政意见:由教师所在单位向当地纪委或主管部门工委请求做出;11.《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验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证明提交原件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将递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选调。

2.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小学教师类D类41)科目考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3.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将适时通知到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疫情防控要求:凡参加选调的报考者,须持有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及正式开考前最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选调考试。

(四)选调人员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则采用加试的方式来确定拟选调人员。

2.选调过程中如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有问题、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3.由报考者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报考意见。

4.拟选调人员年7月10日前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辞职或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在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选岗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

(十)聘用办法

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选调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任)的相关政策,服从新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因工作调动引起的岗位聘用(任)、职称晋升等,按调入单位的管理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报考者报名后,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4.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整个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由报考者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意见,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6.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7.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称等变化情况。

8.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监督-。

附件:

1.《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县外公开选调小学教师报名表》

2.《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年县外公开选调小学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通知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小学师资调配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4人,现将选调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对象

华宁户籍、配偶在华宁工作或父母属华宁户籍的县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招聘学校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岗位条件

华宁县第一

中学

语文教师

1

不限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

华宁县宁州街道中心小学

数学教师

1

不限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华宁县青龙镇

中心小学

语文教师

1

不限

华宁县盘溪镇

中心小学

数学教师

1

不限

四、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职业道德高尚,未参与邪教组织,年度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学历和规定的教师资格。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联系—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申请人如实填写《华宁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由现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符合“选调对象”的证明材料。

(3)近期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jpg格式,大小不超过KB)。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考试。

(三)考试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限开考比例,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分(笔试分、面试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综合知识,卷面分分。笔试成绩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公示。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2及以内的免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年5月7日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室)。

笔试时间:年5月9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时,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面试办法:以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总分分。

面试实行现场抽取课题,现场备课,现场上课的方式进行。

其它: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再取小数点后面相应的位数予以确定。

最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并列,采取加试说课的方式解决。

(四)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及后续环节出现拟选调人员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涉及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疫情防控标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所需场地或器材提前做好消杀工作。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等环节中,要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保持规定间距,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监测、防控登记等疫情防控检查。

七、其它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选调工作期间,在招聘工作组织部门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华宁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通知

云南省通海县第一中学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海一中面向通海县外公开选调高中英语、政治教师,现将选调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专业)及数额

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通海一中年面向通海县外公开选调高中英语、政治教师各1人,岗位及要求如下:

选调学校

选调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通海一中

1人

高中政治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高中教师资格证

1人

高中英语教师

英语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1.通海县外公办高中学校在编在职在岗英语学科、政治学科教师。

2.基本条件: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在高中学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近三年的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5.配偶是通海县户籍并在通海县辖区内工作或生活;或申请人原籍是通海县户籍,其父或母户口在通海;或配偶是通海县驻军现役军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符合选调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5月14日下午(星期五)18:00止,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非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通海县第一中学办公室(通海县秀山街道延龄路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①个人申请一份(须有本人亲笔签名);②《通海一中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各1份;④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须由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原件核实后,在考核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⑤《通海一中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⑥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选调条件,由通海一中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到通海一中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六、公开选调办法

(一)选调方式

采取业绩考核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绩考核和试讲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二)考试内容

1、业绩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从政治面貌、担任社会工作、教学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打分。

2、试讲教材:高中政治、英语现行教材。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综合考核:年5月29日上午8:30开始

考试地点:通海一中学思院

(四)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适时通知到通海县第一中学领取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要求:凡参加选调的考生,须持有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及正式开考前最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选调考试。

(六)选调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采用加试的方式来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选调过程中如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有问题、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八)由报考者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报考意见。

(九)拟选调人员年7月10日前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辞职或解聘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十)通海县第一中学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十一)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通海县第一中学组织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十二)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在通海县第一中学、通海县教育体育局、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

(十四)聘用办法

由通海县第一中学进行聘用。选调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任)的相关政策,服从新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因工作调动引起的岗位聘用(任)、职称晋升等,按调入单位的管理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由通海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通海一中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领导选调工作,通海一中组织实施,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和纪检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八、纪律要求

1.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报考者报名后,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通海县第一中学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整个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由报考者自行征求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意见,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6.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通海县第一中学出具书面说明。

7.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称等变化情况。

九、联系电话

通海县第一中学-

十、监督电话

通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通海一中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通海一中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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