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9月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毕业年度限制。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医学类岗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
(四)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及以下(年2月28日后出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序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 人数性别招聘条件学历专业1医院影像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医学影像学2医院临床医师14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3医院口腔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口腔医学4医院检验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检验诊断学5医院中医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中医、中医临床、中医学6医院临床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7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3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8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麻醉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麻醉学9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口腔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口腔医学10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眼科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眼科11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3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12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1男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13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1女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14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药师2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药学15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影像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医学影像学16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全科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全科医学17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中药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中药学18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公卫医师2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预防医学19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口腔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口腔医学20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影像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合计39人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第一场:年3月7日上午9:00-12:00
第二场: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
3.现场报名地点:第一场: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平政街39号);详见现场指示牌。
第二场:大理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专家公寓一楼会议室(大理市万花路)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立(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李亚捷(医院)
王文杰(医院)
万红梅(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蔡丽(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覃雪梅(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
李梅(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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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备考图书扫码免费领取02玉溪市通海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1人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招聘总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通海县医共体
(医院)
10
临床医生
7
临床医学
儿科医生
2
儿科学、临床医学
验光师
1
眼视光医学
医院
4
中医医生(男)
1
中医学
中医医生(女)
1
中医学
影像医生(男)
1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影像医生(女)
1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通海县妇幼保健院
5
五官科医生
1
临床医学
儿科医生
2
临床医学、儿科学
妇产科医生
2
临床医学
通海县医共体
(通海县九龙卫生院)
1
影像医生
1
医学影像学
通海县医共体
(通海县兴蒙卫生院)
1
临床医生
1
临床医学
合计
21人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毕业时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相应学位;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3月6日23:59截止,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资料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形式发送附件至报名邮箱(不接受零散材料)。
2.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通海县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报名审查表》、个人简历表(附件1、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贴好照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学历证明(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暂代审核)、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上述材料请扫描成PDF文档打包发送。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1.资格初审及人员筛选。报名时间截止后,各用人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对考生提供的材料,从学历、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规培情况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依据量化分值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筛选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时间:年3月11日,面试(考核)地点:医院,具体地点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审查。年3月11日08:00—10:00由资格审查组对参加面试(考核)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查。凡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地点:医院;
面试(考核)时间:年3月11日10:00—18:00。
1.现场考核。高层次人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往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依据量化分值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进入现场考核,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考核,由提前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现场组织进行。现场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评价,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
2.面试。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评。按实有剩余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进入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参加现场考核的报考人员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设定现场考核、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递补人员成绩需达到拟聘用分数线,后同),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进入公示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办法
1.医院、医院提前招聘拟聘用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医院给予如下的一次性奖励(税前):
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元奖励;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元奖励;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元奖励。
2.通海县妇幼保健院提前招聘拟聘用人员,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元(税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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