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介绍
标的情况调查表
标的名称
通海县秀山镇挹秀路60号
法院执行案号
()云04执恢19号
土地登记信息
土地使用证
通国用()字第06-号
使用权类型
划拨
终止日期
/
规划用途
成套住宅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15.13㎡
房产登记信息
产权证号
房权证秀山镇字第号
建筑面积
81.66㎡
所在层数/总层数
5/5
规划用途
成套住宅
结构
砖混结构
标的所有人
王*、张**
标的基本信息
租赁情况
不详
钥匙
无
是否腾空
未腾空
物业、水、电等缴费及欠费情况
标的是否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具体欠费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查询,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其他说明
1.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的家具、家电及物品;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竞买人自行查询了解标的现状及租赁情况。
权力限制情况
查封
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1、拍品介绍
通海县秀山镇挹秀路号的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秀山镇字第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5.13㎡,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81.66㎡(标的物其它信息详见估价报告《云弘房地鉴字第号》)。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G
A、①本次拍卖价为房地产总价,包含证载土地使用权、房产价值;②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法院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③本次拍卖标的物登记在王*、张**名下,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土地使用者为庾**,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通海县自然资源局向本院复函载明成交后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王*、张**向庾**购买时的税费凭证复印件,上述材料王*、张**是否持有及能否提交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负责提供上述材料,若由此产生不能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④本次拍卖的房屋系张**居住,买受人买受后需给予合理的腾房时间;⑤本次拍卖财产是否有欠税费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核实。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负担;⑥竞买人交纳保证金视为对房屋所有瑕疵认可,法院对房屋存在的瑕疵不承担责任;⑦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以腾房后的实际状况进行移交,法院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⑧其他未告知事宜请到相关部门咨询。
B、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C、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D、拍卖物按现状拍卖。E、(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F、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G、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法院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承担。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标的物位置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镇挹秀路60号
变卖公告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通海县秀山镇挹秀路60号的房屋一套进行司法变卖的公告()云04执恢19号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12月30日10时至年2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