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云南法制报社、云南法治网承办的“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经推荐、初评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23名候选人,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月19日至3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人及其事迹有异议的,可向云南法制报社办公室反映。
2、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马春
捍卫传统家风的巾帼法官——马春
马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年,马春通过考试进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先后在民一庭、审监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务办公室从事审判工作。
工作以来,马春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24年的审判工作中,她总结出了适合家庭婚姻案件的“以情动人”劝导法,用传统家风的感召力调解解纷,成功调解的背后,是三五十次甚至上百次的耐心沟通。
自马春担任庭长至今,昭通中院民二庭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结案率高达94.55%,最棘手的离婚案件结案率高达95.59%。由马春主持参加审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全部审结。
马春认为,法官不仅要有正直的为人、公正的审判理念,当面对种种诱惑时,还要始终心静如水、淡然处之。自担任民二庭庭长以来,马春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工作中创造了3个“最多”——担任审判长审判案件数量全庭最多、承办疑难案件全庭最多、加班加点工作全庭最多。她严把案件质量关,深知每一份判决书都传递着昭通中院的执法水平和公正司法的理念,法官天然的责任感使马春不敢有丝毫的松懈和怠慢。
马春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年,马春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年被昭通中院记个人三等功,年被昭通中院评为“十佳调解能手”,被评为昭通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年被昭通市总工会评为“五一”巾帼标兵,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宗猛
农村交管的“行家里手”——杨宗猛
杨宗猛: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在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中摸爬滚打27年,杨宗猛练就了一身抓实农村交管警务的硬本事,研究出一系列接地气的工作方法,被称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两年前,杨宗猛带领民警大胆创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模式,将隆阳区设为试点地区后,杨宗猛针对隆阳区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出警速度慢、定损时间长、理赔难度大等困境,多次深入乡镇派出所走访调查。在杨宗猛的组织带领下,经多方协调,隆阳区快处快赔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年10月以来,隆阳区建立了由交警、保险公司查勘员、农村交通安全员、车辆维修企业负责人共计人组成的快处快赔工作
4、曲靖市罗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永福
与“老赖”死磕的执行局长——陈永福
陈永福:曲靖市罗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一个“死磕”的人,不穷尽执行手段不罢休;一个“点子”多的人,常会想出一些逼“老赖”现形的好方法;一个朴实的人,以最接地气的“唠家常”方式化解矛盾;一个能“拢人”的人,带领干警践行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他,就是罗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永福。
年5月,陈永福从乡镇法庭庭长调任执行局长,作为罗平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指挥员,他不但与其他执行干警一样承办案件,且结案数一直高居全院前列。
一张联系卡缩短了当事人与执行干警的距离;一部热线电话让当事人随时随地能找到执行局局长。
6年来,陈永福始终秉承“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在他的努力下,罗平县法院先后建立起一系列执行联动机制和新举措,形成富有特色的“罗平执行经验”,管住了“老赖”,树立了权威,赢得了赞誉。
陈永福熟悉城乡执行案件特点,常常主动放弃休假,有的放矢查控被执行人。6年来,“除夕晚上不打烊、大年初一仍开张”成了罗平县法院执行工作的常规动作。
今年已是罗平县法院第6年开展春节集中执行活动了,从大年初四开始,10余名法官就活跃在执行现场,陈永福是这些法官中惟一一个坚持了6年,每天都参加执行的人。
陈永福常说,罗平县外出务工的人员众多,如果查找执行人的时机不对,则事倍功半。春节期间,虽然辛苦,但收获颇丰。
这些年的春节,陈永福和家人都是聚少离多,他把大多数时间都用在工作上。
5、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老街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戴彬
群众爱戴的调解能手——戴彬
戴彬: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老街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
年12月4日,戴家巷41号居民王凤云与戴家巷43号居民张再兰因土地及公共排污管道设置问题引发邻里矛盾,双方情绪激动,争吵不止。了解情况后,戴彬及时赶往现场,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处,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事后,戴彬经常到两家施工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这样的调解事例还有很多。作为一名基层调解主任,她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担任调解委主任那天起,戴彬深知群众事无小事,必须心系群众,要有跑断腿、磨破嘴的韧劲及不怕苦、不怕累的傻劲,走街串户把党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给群众,通过调解纠纷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
多年来,戴彬在基层调解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戴彬坚持舍小家顾大家,每天早出晚归,冒着严寒酷暑走遍辖区的每个角落,忘我工作在基层调解第一线。
自年至今,戴彬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余起,调解率%,她经手的调解事件,无一起引发上访,无一起引起新纠纷。先后被思茅区党委、政府评为“群众信得过的勤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被云南省司法厅授予“首届百佳调解能手”称号、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并成立普洱市首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戴彬调解工作室”。
6、德宏州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加良
毒贩闻风丧胆的“克星”——杨加良
杨加良:德宏州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每次提起“杨加良”,陇川县群众都交口称赞,而毒贩们却是心惊胆战。
杨加良自担任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以来,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爱和“毒品不绝、我心不甘”的执着信念,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带领团队奋力攻坚,陇川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年4月26日被国家禁毒委摘去“毒品滥用重点
9、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和金龙
藏乡普法的“领头雁”——和金龙
和金龙:迪庆州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
年10月,和金龙调到迪庆州司法局工作,也就是这一年,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开始与法治宣传结下“不解之缘”。
年,作为迪庆州委普法讲师团成员、迪庆精神宣讲团成员,和金龙坚定“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干劲更高”的理想信念,在藏区坚持进行法治宣传,维护民族团结,以一棵树的姿态,根植于雪山峡谷,不畏艰辛,不惧风雪。
期间,和金龙和同事到多个单位进行宣讲,以案释法,不断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防线。年,和金龙先后深入企业、乡村义务开展13场法律知识讲座及多场法律宣传活动。
到迪庆州司法局工作的近8年来,和金龙到过边远的阿尺打嘎各个村民小组,到过多个州级、县级的行政单位,他奔波在梅里雪山下的澜沧江大峡谷、行走在金沙江流域的乡镇,为各族群众送上“法治大餐”。
在“法治迪庆”建设中,为抓住“少数关键”,不断提高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的法治意识,和金龙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引导同事们进一步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从业态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和金龙曾当过记者,利用自己的优势,他还在文艺普法活动中不忘采写新闻报道对外宣传,提升活动的效果。
“在法治的道路上,我愿躬耕前行,在藏区发展最好的时期,呈现普法人最美丽的青春。”和金龙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0、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政委李俊
守护青山绿水的森林卫士——李俊
李俊: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政委
12年来,李俊在抓好红河州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案件办理,带领民警侦破重特大案件20余起,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年9月26日,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在互联网上获取一条关于红河州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线索。根据信息,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李俊任专案组组长。在李俊的带领下,专案组民警历时8个月,辗转红河州、楚雄州、昆明市、玉溪市等地,克服重重困难,突破重重难点,从案件所涉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