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选调70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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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缺编问题,经县委编委会审批,在全县在编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教师70名,特制定本选调方案。

  

一、选调对象

  本县在编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事业单位人员,须在本县从事教育教学时间达4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年8月31日。

  

二、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教师共计7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名、小学教师52名、初中教师8名。具体学校、学科及人数分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学历及教师资格

  1.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岗位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级中学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同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

  (二)年度考核、考勤

  1.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思想素质及工作表现好,近3年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含处分期)。近2年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B等及以上。

  2.近2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均不能参加选调。

  (三)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1.所任教学科近两年四学期(年春季学期至年秋季学期)期末测试成绩均在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成绩以上。

  2.未任大学科及幼儿园的教师,按年度考评分算业绩。年、年两年的年度考评分均须在本校教师平均水平以上。

  教育教学业绩须由中心学校办公室出具证明,证明须有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签名。

  (四)幼儿教师只能报考幼儿园岗位,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初级中学岗位。因工作需要,转岗产生的学段不一致(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学历、教师资格条件进行报考(需中心学校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

  (五)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燎原镇、楚米镇(不含银福小学)所辖人员不得报考;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常务副校长、中学校长不得报考。

  (六)考察

  报考教师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由所属乡镇中心学校考察,考察有问题的不能报考。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能报考。

  

四、选调办法

  (一)本次选调教师只采用笔试,以学科专业题为主,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按中考内容命题,小学科学按初中物理、化学和小学科学内容命题,初中数学、英语、化学、地理、生物学科按高考内容命题。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按相应学科初中及小学内容命题。初中心理学、幼儿园按专业知识为主命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分,考试时间2小时。

  (二)实行乡镇工作年限加分制。乡镇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给予加分,每多一年加0.3分(按整年计算),最高加3分。

  (三)参加本次选调的所有报名人员,由县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四)根据学科笔试成绩分数+“乡镇工作年限加分”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选调、依次选定学校(笔试成绩并列,教龄长者优先,又并列的年龄大者优先)。如有被取消资格或放弃者,不予递补。

  (五)小学、初中分学科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先按达1:2的职位数依次录取,剩余职位可在该学科参加笔试人员中继续依次录取,但笔试分数须达该学段其它学科的最低录取分数。若仍有空缺职位,调整选调计划,调整至该学段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学科,职位调整至原职位对应学校。

  (六)幼儿园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先按达1:2的职位数依次录取,剩余职位可在参加笔试人员中继续依次录取,但笔试分数须达小学学段学科的最低录取分数。若仍有空缺职位,减少选调计划。

  

五、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一)报名时间:年6月13日-14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桐梓县教育局一楼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2份(完善相应签字盖章的原件);

  2.业绩证明材料(完善相应签字盖章的原件);

  3.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免冠一寸照片1张;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桐梓县第四中学

  考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年6月26日下午2:30在县教育局院坝领取准考证。

  

七、公示

  笔试成绩、选调人员名单均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要求办理选调手续。

  

九、纪律要求

  1.凡参加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由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按上述6条选调条件进行审核同意方可报考。

  2.审查工作贯穿于此次选调的全过程,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有关规定

  1.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已获得中级教师职称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进行聘任,三年内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不变。对已获得初级教师职称的,三年内维持岗位等级不变。三年后参加新工作单位的“按岗竞聘推荐”,竞聘成功的,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2.对已获得副高级教师职称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进行聘任,三年内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不变,三年后按《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定向评价使用的通知》(遵市人社通〔〕65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成立选调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桐梓县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俊

  副组长:李思维

  成 员:李韬张 斌周世鑫黄兴旺

  仇志明白雁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局,周世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雁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吴在军、杨毅、梁隆科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以桐梓县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1.桐梓县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

2.桐梓县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桐梓县年公开选调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证明材料

  

桐梓县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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