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拟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人数
选调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4名,事业单位人员3名。
三、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为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县级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乡镇(街道)公务员应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近两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年5月6日)
(三)公务员必须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暂缓登记),事业人员必须具有干部身份。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
(五)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六)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办公室工作,能吃苦耐劳。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5月9日以后出生)。有省市县党委、政府办公室抽调学习半年以上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公务员岗位,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公务员(参公人员)愿意放弃身份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三)两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且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范围内的。
(四)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五)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六)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失信被执行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年5月6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个人身份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招录文件),并提交《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