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桐梓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专题审议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3月31日,桐梓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并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对《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学习。
会议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宗教工作呈现出平稳、和谐的良好局面。但由于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当前我县宗教工作还将按照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齐抓共管、强化宣传培训,确保浓厚氛围、强化工作职责,确保精准发力、强化工作督查,确保抓铁有痕、强化舆情监控,确保稳妥有序的工作措施来开展,并通过实施“三个转化一取缔”,来解决思维转换问题;通过推进“三重点一机制”,来解决合法体系的问题;通过强化“三大责任一考核”来解决治理实效问题。
一直以来,桐梓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坚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依法审议测评宗教事务,为实现我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和创新发展做出了贡献。
每日学习
第五章民族工作
第十九条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靠各民族共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二十条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就业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同一切分裂祖国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二十一条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大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重视培养民族地区知识分子特别是少数民族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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