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学促知,筑牢安全生产之“基”。学习是第一生产力,多方位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组建一支“知识型”专业化队伍。“知”,即懂业务、会宣传、有资质。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我们要研究并熟悉各个行业安全生产的共性,能对其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提出行业实用性强的一般的、通用性技术标准供企业采用,一针见血指出症结并监督其实施整改。同时我们要在宣传上下真功夫,这里的宣传既有日常提升群众和企业安全生产生活的意识,也包括对事故后果及处罚力度的全面展示,给予企业及直接监管部门双重压力。有资质一方面指的是企业要有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一方面是指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要有行政执法证,合法、合理、合规对企业及其他经营主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服务。
二是以知督行,落实安全生产之“效”。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行”,要做到抓关键、重落实、常督促。任何事,抓住关键点就能事半功倍,安全生产监管也同样,必须抓好企业这一责任主体和我们自身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在夯实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的同时要吃透上级部门的各类文件精神,并将之化为现实的监管力量,而企业也相应的要做到配合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要时刻树立安全是第一生产要务的经营理念。我们监管部门也要时刻履行好监督之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做到不整改到位坚决不允许生产。日常监管也必须做到长效化管理,让安全生产无小事,监管检查永远在路上成为工作常态。
三是以行问效,守住安全生产之“本”。抓好落实的同时要把握好安全生产之“效”,即效果意识、时间意识、执行意识。安全生产的效果就是确保镇内“零事故”发生,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摸排,全方位监管”,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每个风险点限时整改到位,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原则,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镇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待命,一旦出现事故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救援,切实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四是以效定责,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责”即要做到知责、明责、问责。作为监管部门,我们要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标准,合力履行好企业监管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明晰职责边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有人管、有人抓,确保不出现责任空白和盲区。同时,把监管力量压实到企业、具体到岗位,综合运用执法和监管双轨制,倒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真正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加强考核和问责,对负有安全责任的领导和人员凡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严厉查处、坚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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