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院公告一
钱保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清偿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16元、利息.45元、违约金.44元)、应诉、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到庭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民法院公告二
张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清偿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27元、利息.34元、违约金.67元)、应诉、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0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到庭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民法院公告三
王玲:本院受理原告王从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元及利息(按年息6%计算)]、应诉、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2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号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到庭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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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公告四
王彭:本院受理陈云华与你合伙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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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公告五
高家旺:本院受理陈碧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云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来源:法制日报,云岭之南编辑整理
通海这一幕幕,不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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