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这家酒店屡教不改,被蜀黍开出ldq

8月17日,通海县秀山街道一酒店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通海县公安局处以元的行政罚款。这是自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以来,通海警方对违法旅馆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17日上午,秀山派出所民警在对秀山辖区旅馆业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辖区一酒店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对住宿的旅客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后民警依法传唤该酒店负责人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该酒店自年4月开始经营,年3月就曾因前台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公安机关罚款元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没想到该酒店仍拒不整改,时隔半年又因同样问题被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了酒店负责人王某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蜀黍提示:

旅馆业主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住宿的旅客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而广大公民也应积极配合,在住宿时主动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如果确实没有携带身份证但急需入住的,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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