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同学同事们
新春佳节将至
but接踵而来的“伪红包炸弹”
是不是很烦心
违办酒席吃起来心有不愿
不吃吧,又怕得罪人
给生活带来诸多不益
为持续治理城乡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营造良好民风民俗,着力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县委、县政府持续强化治理城乡滥办酒席。
中共桐梓县委办公室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持续强化治理城乡滥办酒席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娄山关高新区和娄山关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各驻桐单位:
近年来,治理城乡滥办酒席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负担明显减轻,崇尚文明、厉行节俭的社会新风正在逐步形成,群众交口称赞。当前春节临近,大量外出人员返乡,滥办酒席行为极易发生,为持续治理城乡滥办酒席不正之风,营造良好民风民俗,着力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持续治理城乡滥办酒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安排部署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治理城乡滥办酒席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敏锐性,切实高度重视并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年1月30日前全面启动城乡滥办酒席治理活动。
二、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突出宣传,预防在先。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广播、张贴公告、出动宣传车、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将整治滥办酒席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处理办法等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各机关部门、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在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中广泛开展治理滥办酒席不正之风相关政策的宣传。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宣传、早动员,将滥办酒席处理在萌芽状态,提高治理滥办酒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要通过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注重发挥辖区群众自治作用,逐步规范群众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把治理范围、办酒条件、报批程序、处理办法等写入其中,约定俗成,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逐步规范城乡和农村酒席办理事项。对群众违规滥办酒席的,要及时组织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严格按《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规定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曝光。
(三)要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各挂村(社区)领导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问效
凡治理不力,效果不好,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中共桐梓县委办公室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月16日
注意啦!滥办酒席一经发现或举报,将迅速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25个乡(镇)街道“滥办酒席风”监督举报
娄山关街道办:-26635906-
海校街道办:-
楚米镇:-
官仓镇:-
高桥镇:-
花秋镇:-
九坝镇:-
新站镇:-
大河镇:-
燎原镇:-
茅山镇:-
风水镇:-
容光镇:-
夜郎镇:-
松坎镇:-26835-
木瓜镇:-
坡渡镇:-
马鬃苗族乡:-
水坝塘镇:-
芭蕉镇:-
尧龙山镇:-
黄莲乡:-
小水乡:-
狮溪镇:-
羊磴镇:-
哪些是禁办酒?
娄山关街道办事处:
共同抵制违规酒人人肩上有责任
——致全街道广大老百姓的一封公开信
全街道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号召下,全街道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共同抵制违规酒席的陈规陋习,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的“人情负担”,减少了人情支出,提高了家庭收入。但是最近,违规酒席现象又有所反弹,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少部分人又开始巧立名目举办违规酒,不劳而获借机敛财,以升学酒、状元酒、谢师宴、满月酒、搬家酒、二婚酒、生日酒等各种名义大肆操办违规酒席,败坏了社会风气。长此以往,将导致人人办“违规酒”,人人吃“违规酒”,人人恨“违规酒”的恶性循环。为彻底扭转这一不良风气,现将有关事宜倡议如下:
一、除婚丧嫁娶(初婚)和按程序申报的70岁以上“整十酒”以外的酒席都是违规酒;
二、倡导节俭、文明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杜绝相互攀比,大操大办。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实行申报制,村(社区)居民向村(社区)申报,国家公职人员办酒要向街道纪工委申报。
三、杜绝操办违规酒。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应共同抵制违规酒的歪风邪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操办和吃请违规酒席,凡操办违规酒或参与执事、吃酒的群众,由各村(社区)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理,党员干部操办违规酒的由街道纪工委进行处理。
四、凡为违规酒提供后勤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与操办者同等处理,违反行业规定的,按行业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一条龙”等餐饮服务队伍予以没收餐饮器具处理。
广大干部群众,“违规酒”歪风危害每个家庭、影响社会风气,人人深恶痛绝。我们要自觉行动,共同抵制违规酒歪风,做到不操办违规酒,不吃违规酒,不为违规酒提供服务。同时还要在亲戚朋友间达成“不办违规酒”共识,“亲朋之间常走动,不以金钱论亲情”,既不要“整”乡邻,也不要“整”亲戚。凡你身边有人办违规酒的,要敢于直言,进行劝阻、敢于举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从“人情压力”中解脱出来,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财富,让这种不良风气无处遁形,让喜欢办酒的人没有市场,这是我们共同肩负的社会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违规办酒行为。
举报、
娄山关街道办事处
年1月
芭蕉镇:
关于持续强化治理农村滥办酒席的
通告
春节将至,各种违规滥办酒席的现象又呈抬头之势,严重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和农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进一步倡导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集中整治农村违规滥办酒席,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可以操办的酒席:1、结婚酒席:只限于本人、子女初婚酒席;2、丧事酒席:只限于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及直接赡养人(父母双亡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丧事酒席;3、寿酒席:本人及家属(儿女、孙辈)未领取任何国家财政工资(含国有企业职工)的城镇居民70周岁(含70岁)以上的正十生日酒。
二、不准许操办的酒席:生日酒(除第一条规定之外的)、乔迁酒、升学酒、满月酒等。
三、各村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对申请办酒的要严格审核,对未申报、未获批准的办酒户,先是正面引导,做好劝解工作,若仍不放弃,应及时上报镇纪委予以处置。
四、若有违反按《中共桐梓县委办公室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滥办酒席治理工作的通知》、《芭蕉镇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农村违规滥办酒席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村规民的要求,一律先行没收礼金,再予以社会曝光。
五、镇、村干部在违规操办的酒席中有送礼金、帮忙等行为的,镇纪委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对于“禁办酒”工作执行不力的村,镇纪委将对村级班子予以问责。镇纪委将适时组成明察暗访组到各村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顶风违纪的,决不姑息迁就,将严肃查处。
七、镇纪委开通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举报。举报---。
特此通告
桐梓县芭蕉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大河镇:
大河镇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滥办酒席告知书
全镇广大群众:
为了除陋习、倡勤俭、树新风,根据桐梓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滥办酒席治理工作的通知》(桐党办发〔〕6号)文件要求和《桐梓县整治城乡“滥办酒席风”规定》(桐党办发〔〕42号)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决定,特对党员干部职工、村干部、各级各类代表及群众办酒作出如下规定:
一、相关要求
1、严禁党员干部职工、村干部、各级各类代表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义操办婚丧以外的酒席。
2、提倡婚事简办、丧事新办。
3、普通群众操办直系亲属寿酒的,必须是年满七十周岁以上整十酒方可申请办理,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满整十的前15天内向村监委申请办理。多个子女也只能办一次,不得单独重复办理。具体标准按各村村规民约进行执行。
二、惩处规定
1、对违规办酒的党员干部职工、村干部、各级各类代表,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县纪委规定给予停(免)职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2、对违规办酒的普通群众,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村规民约》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凡在违规酒席中参与送礼的干部、职工、党员,不配合调查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警示诫勉或组织处理,本人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4、违规办酒席所收礼金全部作为违纪资金给予收缴。
5、在查禁过程中,凡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阻碍干扰监督人员检查和打击报复的,一律从重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举报—2685
大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元月十五日
高桥镇:
高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狠刹农村“滥办酒席风”的
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春节来临之际,农村滥办酒席之风大有死灰复燃之势,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怨声载道,为有效制止以各种名目操办酒席的不正之风,破除陈规陋习,倡导和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桐党办发[]42号和高党办通[]4号》等文件的规定,以及镇党委政府对违规滥办酒席的相关要求,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的原则,切实纠正农村滥办酒席的不良习惯。
二、允许办理酒席的范围。一是婚嫁酒:本人及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二是丧事酒:夫妻双方父母及配偶、成人子女去世。三是生日酒:农村生日酒统一规范在70周岁及以上的整十生日,承办人只能是本人及本人的农村户籍子女,其余人员一律不得操办。允许操办的酒席,必须按程序申报。
除以上几种外,一律不准以乔迁(搬家)、生子(女)、升学、参军、祝寿、庆檀还愿及其他任何名义操办酒席。
三、凡不按规定申报自行操办酒席,不属于允许办酒范围内的,村委会要严格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属于巧立名目滥办酒席的,按该村村规民约处罚外,还要协调有关单位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本辖区内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违规办理酒席者,除按各村村规民约予以相应处理外,将暂停该户享受国家给予的一系列补贴(特别是精准扶贫、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城镇低保、农业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参加违规吃酒的群众,将暂停其享受国家给予的一系列惠农政策。
四、凡是到餐饮饭馆摆宴席操办的违规酒席,相关部门将对餐馆老板依法给予从重从快从严处理。
五、凡是以庆坛、还愿等迷信活动名义摆设酒席的,将没收迷信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实施者给予依法处理。
六、全体镇干部、村干部、护林员、乡村医生、银行信贷员、巡查员、防疫员操办酒席的申报和处理按照《桐梓县整治城乡“滥办酒席风规定”》桐党办发[]42号文件规定执行。
良好的习惯需要我们去养成,社会的文明需要我们去创造。全镇干部职工、农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共创和谐文明、幸福美好的新高桥!
七、本通告即日起执行
举报-
特此通告
高桥镇人民政府
年1月10日
官仓镇:
官仓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整治农村滥办酒席不良社会风气的
通告
近年来,针对农村各种滥办酒席等各种不良风气,群众要求坚决禁止借滥办酒席敛财等不良行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力提倡丧事简办、喜事新办之风。根据市、县有关滥办酒席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作如下通告:
第一条许可办酒范围:一是婚姻嫁娶。主要指本人及其子女初婚酒席。二是丧事。主要指本人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及其直接赡养人(父母双亡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办理丧事时,只允许摆一本礼薄进行收取礼金。三是寿酒。凡年满70周岁以上的整十生日酒(70、80、90、岁等),须与户口簿、身份证日期一致,不能提前、也不能推迟,多子女的只允许操办一次,不能重复操办。
第二条凡属以上三类可以操办的酒席,一律实行申报制。一是婚事须提前15日内持结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镇纪委备案,方可办理。二是丧事在事后15日内向村委会报告办理审批手续。三是70周岁以上的整十生日酒,须提前15日内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镇纪委备案,方可办理。
第三条全镇范围内,婚丧嫁娶的,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婚事不超过2天,丧事原则上控制在3天之内。
第四条凡是第一条所规定以外和未经批准的酒席(如搬家酒、月米酒、升学酒、未满70以上的生日酒以及其他形式的无名酒席等),均视为操办违规酒席,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将予以制止,若制止不听的,镇、村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采取以下措施对当事人进行惩处:
一是没收操办酒席的食品和工具;
二是没收操办酒席所收礼金和礼品,用作公益事业开支;
三是除采取没收酒席所收取全部礼金外,由村民委员会另处礼金20%的违约金。
四是镇人民政府责令职能部门断水断电的方式控制,处罚后视其态度,由本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
五是凡是违规操办酒席的,一经查实,镇人民政府将暂停一切支农惠农政策,待接受处罚后恢复。
第五条采取隐瞒、私下、分批、延时、包席等方式违规操办酒席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六条全体镇干部、政府临聘人员、协管人员、乡村医生、巡查员、护林员、防疫员,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等要带头宣传和执行好本通告,不准操办违规酒席或参加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和为违规操办酒席者办理相关事务,如有违反,将坚决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
第七条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如有违反,决不姑息迁就。在实施过程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镇党政办:-26865
镇纪检监察室:1518
官仓镇人民政府
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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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金晶
编辑:陈泽珊杜瑶梁丽婷
制作:冯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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