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娄山关街道办事处
年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本街道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拟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本街道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公务员3名(女性1名),事业单位人员10名(女性2名)。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为全县乡镇在编在岗人员。
(二)参加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需在本乡镇服务年限满36个月(聘用合同上有其他年限约定的按现行约定执行),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人员需在本县乡镇服务年限满60个月,(“到村任职”、“一村一大”、“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工作经历计算在内),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30日)。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
(四)报考人员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五)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在本县乡镇服务年限满36个月,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可报考街道事业单位岗位遴选。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3.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