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引进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年提前招聘引进医疗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9月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毕业年度限制。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医学类岗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
(四)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及以下(年2月28日后出生);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序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 人数性别招聘条件学历专业1医院影像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医学影像学2医院临床医师14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3医院口腔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口腔医学4医院检验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检验诊断学5医院中医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中医、中医临床、中医学6医院临床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7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3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8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麻醉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麻醉学9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口腔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口腔医学10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眼科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眼科11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3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12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1男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13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1女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14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药师2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药学15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影像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医学影像学16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全科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全科医学17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中药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中药学18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公卫医师2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预防医学19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口腔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口腔医学20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影像医师1不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合计39人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时间:第一场:年3月7日上午9:00-12:00
第二场:年3月10日上午9:00-12:00
3.现场报名地点:第一场: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平政街39号);详见现场指示牌。
第二场:大理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专家公寓一楼会议室(大理市万花路)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立(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李亚捷(医院)
王文杰(医院)
万红梅(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蔡丽(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覃雪梅(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
李梅(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
(二)资格审核
报名所需材料:《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年提前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应聘者按公布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在多个单位同时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分。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4.如果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及以上,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时,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在招聘期间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重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毕业后,接到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提供就业协议约定的相关证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时参加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
(二)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录。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报名前2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五)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监督—
???玉溪市通海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年提前招聘编制内紧缺岗位医生公告为进一步推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经通海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海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年提前招聘编制内紧缺岗位医生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招聘对象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招聘总数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通海县医共体(医院)10临床医生7临床医学儿科医生2儿科学、临床医学验光师1眼视医院4中医医生(男)1中医学中医医生(女)1中医学影像医生(男)1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影像医生(女)1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通海县妇幼保健院5五官科医生1临床医学儿科医生2临床医学、儿科学妇产科医生2临床医学通海县医共体(通海县九龙卫生院)1影像医生1医学影像学通海县医共体(通海县兴蒙卫生院)1临床医生1临床医学合计21人(三)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毕业时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相应学位;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二、招聘程序(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网上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3月6日23:59截止,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资料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形式发送附件至报名邮箱(不接受零散材料)。2.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通海县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报名审查表》、个人简历表(附件1、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贴好照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学历证明(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暂代审核)、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上述材料请扫描成PDF文档打包发送。(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1.资格初审及人员筛选。报名时间截止后,各用人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对考生提供的材料,从学历、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规培情况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依据量化分值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筛选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时间:年3月11日,面试(考核)地点:医院,具体地点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2.现场资格审查。年3月11日08:00—10:00由资格审查组对参加面试(考核)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查。凡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三)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地点:医院;面试(考核)时间:年3月11日10:00—18:00。1.现场考核。高层次人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往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依据量化分值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进入现场考核,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考核,由提前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核组现场组织进行。现场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评价,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2.面试。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评。按实有剩余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进入面试。(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现场考核的报考人员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设定现场考核、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五)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递补人员成绩需达到拟聘用分数线,后同),签订就业协议。(六)报到及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七)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八)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进入公示环节,不再递补。(九)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十)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奖励办法1.医院、医院提前招聘拟聘用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医院给予如下的一次性奖励(税前):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元奖励;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元奖励;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0.00元奖励。2.通海县妇幼保健院提前招聘拟聘用人员,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到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给予人民币0.00元(税前)奖励。四、纪律要求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3.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招聘工作,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4.疫情防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时须出具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须在当日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和通信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者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现场。考试(考核)场地实行封闭管理,报考人员在考务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完成各流程,不得随意进出。报考人员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5.本次招聘由通海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五、报名邮箱、咨询、监督电话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邮箱: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