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一男子喝了药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被交警查获时男子声称自己喝的是药酒,不能算酒驾,被查太冤枉了。
4月25日,通海交警在西街路口开展夜查行动,一面包车司机在交警的酒精检棒检查中亮起了红灯,民警示意司机下车配合检查,司机急忙解释,晚饭期间喝了杯药酒,不能算酒驾。民警让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6mg/ml。
经查,驾驶员张某因为身体原因,当天下午喝了一杯自泡药酒,之后载医院看病,结果在途中被交警查获。虽然张某未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但仍然是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教育批评,告知驾驶人药酒也是酒,别给酒后驾驶找借口。
通海交警提示:药酒是用药物放置在白酒中浸泡而成,含有一定的乙醇。不管喝了什么酒,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驶。
来源:玉溪通海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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